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打造“五无”新甘南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甘南中院出台《关于为打造“五无”甘南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打造“全域无垃圾、全域无化肥、全域无塑料、全域无污染、全域无公害”的“五无”新甘南,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青藏高原东部生态文明高地的重大举措,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有效途径,是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的基本之策,是对甘南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全新定位、高位谋划。全州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打造“五无”新甘南的使命担当,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五无”新甘南贡献司法力量。
《意见》要求,全州法院要依法打击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刑事审判制裁力度,更好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妥善审理涉及土壤、水源、大气、声光污染、垃圾处理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案件。妥善审理经济结构和能源政策调整等涉绿色产业、新兴产业案件,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依法审理涉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不作为”案件,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充分利用司法手段为环保行政执法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加强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案件的审理,促进环境公益诉讼健康发展。
《意见》强调,全州法院要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打造“五无”新甘南的总体部署,找准司法服务“五无”新甘南的切入点,把司法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生态脱贫攻坚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的着力点。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和环境资源类案件“四合一”归口审判的优势,因地制宜增设一批新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形成环境保护专门化审判体系,服务全州“抢占绿色崛起制高点、打造环境革命升级版”大局,奋力谱写大美甘南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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