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合作市法院
作者:当子吉
责任编辑:甘南中院
发布时间:2021/7/6 14: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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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队伍教育整顿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改进司法作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连日来,合作市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举措,依法穷尽执行手段,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执行到位率。 “执法如山、公正为民”八个大字,在锦旗上熠熠生辉,这是合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申请执行人送来的。该案调解书约定由被执行人王某及其名下某公司共同偿还申请执行人丁某货款150多万元,但被执行人王某迟迟不肯履行,申请执行人丁某无奈向合作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四查”之后,发现被执行人在成都市有一所价值百万的房子,在请示院领导后立刻组织干警前往成都查封该房屋,并依法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
王某得知情况后,立刻来到法院,表示可以主动履行,并当日凑齐了案款,法院也停止了拍卖。在得知双方当事人原系多年朋友后,执行法官打出“感情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劝说调解,申请执行人丁某表示可以放弃部分案款,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
为切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的心坎上,市法院分管副院长带领执行干警逐案研究、逐案制定执行方案,现案件均已取得实质进展。下一步,合作市人民法院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执行工作中的每一件实事都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