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舟曲县法院巴藏法庭通过依法追加当事人、深化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两起涉及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促成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为项目推进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据悉,案涉工程总价超3000万元,发包方为政府机构,承包方某A水利水电公司将工程整体转包给某B建筑公司(双方系挂靠关系),某B公司又与某C公司联营并肢解分包,形成多层违法转包、分包链条。原告作为部分工程实际施工人,在工程完工但未竣工验收情况下,起诉要求某A公司支付工程款,并要求发包方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团队发现仅处理部分主体关系无法根本解决问题,遂依法追加某B公司、某C公司为共同被告,以全面查清事实、一揽子化解纠纷。
追加当事人后,法庭组织多轮庭前调解,各方以保障项目推进、减少损失为前提积极配合。政府发包方展现务实诚意,明确优先保障项目进度;某A公司认识到违法转包责任并主动配合;某B公司承认履约问题并愿承担主要责任。经法官释法明理和利弊分析,各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达成调解:某B公司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某A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放宽付款期限,发包方配合推进工程后续事宜。
此次纠纷的顺利化解,充分展现了舟曲县法院创新审判思路、深化庭前调解、整合纠纷要素的积极作为。既推动停滞的重点工程恢复建设,又通过“一案解纷”避免衍生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更彰显了司法服务大局的担当。同时,该案向市场传递了规范秩序与高效解纷并重的信号,有效优化了营商环境,增强了市场主体投资信心。下一步,舟曲县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方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司法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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