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碌曲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媛媛牵头与副院长、承办法官及人民陪审员组成调解团队,成功化解一起僵持三年的离婚纠纷。
基本案情
当事人扎某(化名)与南某(化名)于2009年步入婚姻殿堂,婚后育有一女一子,生活幸福温馨,但近年来,双方因家庭琐事争吵不断,夫妻间沟通渐少,矛盾不断升级。南某曾两次起诉离婚,但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感情未完全破裂,故驳回南某的诉讼请求;后扎某再次起诉至碌曲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因家庭财产分割、情感矛盾等问题积怨较深,确无和好可能,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但因财产分割问题争执不下,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调解经过
考虑到案件长期未化解易引发新的矛盾风险,碌曲县人民法院主动将“枫桥经验”融入案件调解全过程,通过多元调解、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调解过程中,团队成员坚持“法理情”融合,一方面以法律为基石,向双方当事人清晰释明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的特点,从家庭责任、情感沟通等角度耐心疏导,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逐步缓解对立情绪。院领导针对双方争议焦点,面对面释法答疑,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婚姻关系,聚焦矛盾的实质解决。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并当场履行了部分款项。
这场历时四年的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碌曲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碌曲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强化院庭长带头办案、多元联动调解机制,并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以更主动的担当、更务实的举措,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前沿,用法治力量守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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