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 曲 县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虎勋与被执行人玛曲县金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玛曲县金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未按财产报告令申报财产,且规避执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玛曲县金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蔡金及其财产,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蔡金,男,汉族,1970年07月17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51302619700717****,四川省南江县南江镇黄金村1社。
被执行人:玛曲县金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3025MA72MQF59A,甘肃省玛曲县尼玛镇玛口路。
执行案号:(2023)甘3025执92号。
案件执行依据:(2022)甘3025民初166号。
执行标的:137700.00元。
悬赏金计算方式:申请执行人王虎勋承诺,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支付奖金5000元。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有关执行线索的,本院将对提供线索之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同时本院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941-5933296、18009415379
联系人:包法官
执行法院:甘肃省玛曲县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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