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玛曲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高效审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6天时间,充分体现了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高效化解涉企纠纷的工作成效。
基本案情
原、被告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告将中标的某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转包给原告施工。合同签订后,原告作为项目实际施工人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因项目资金紧缺,原告垫付了部分工程款。施工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对全部工程款进行核算,双方因新增工程量以及工程尾款支付等问题发生争议,原告主张被告支付垫付资金及工程尾款共计45万元,被告拒不支付,原告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收案后,承办法官及时查阅案卷材料,并亲赴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详细了解工程实际状况,精准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在充分掌握案情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围绕工程款支付等核心争议,从法律适用、证据认定、企业经营影响等多角度进行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下一步,玛曲县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发力,聚焦营商环境评价监测重点指标,持续加大审判执行力度,深入探索涉企司法服务新模式,严格审判执行审限管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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