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3天就能拿到钱,这下不用愁这笔款挂账了!”拿着刚到账的3000元,某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的代理人忍不住感叹——这是夏河县人民法院最近办的一起小案子,却让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司法服务的“速度与温度”。
近日,夏河县人民法院仅用3天化解了一起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以“轻、快、实”的司法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看得见的温度。
2024年8月11日,被告铁某驾车与案外人刘某的车辆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被告铁某对该事故负全责。因双方对因案外人刘某车辆的损坏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案外人遂向其投保的交强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原告向刘某支付3000元,扣除交强险中财产损失的2000元,对剩余的3000元取得代位求偿权,却因向被告索偿无果诉至我院。考虑到案件标的明确、事实清晰,夏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后直接启动小额诉讼程序,立案当日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被告起初对维修地点、损害结果存异议,认为事故发生在夏河县,刘某却不愿意就近进行维修,而是选择将车开到兰州市进行维修,无法排除刘某是否在前往兰州市的途中也发生了碰撞,因此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不予认可。承办法官通过比对事故发生时与维修定损照片发现,损坏部位为汽车前照灯内部,而被告拍摄的只是事故发生时的外观照片,不能客观反映实际损失。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解释,并向被告释明代位求偿的法律依据,被告逐渐消除了对抗情绪,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3000元代位赔偿款。 这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的迅速化解,虽是一起小案件,却是夏河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通过“小额程序提速+庭前调解减诉累+当庭履行降成本”的组合动作,将司法服务融进每一起案件的细节里。以流程简化省企业时间,以调解优先降企业成本,以当庭履行稳企业预期,让企业无需陷入冗长诉讼,快速回笼资金,节约诉讼成本。 接下来,夏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企业司法需求,以“简案快办、纠纷快解”为抓手,让司法服务成为企业发展的“定心丸”,以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护航辖区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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