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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异地”到“e地”——迭部县人民法院线上调解当日化解网络直播服务合同纠纷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甘南中院 发布时间:2026/4/30 15:54: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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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数字经济浪潮下,网络直播已从新兴业态成长为催生经济活力、拓宽就业渠道的重要力量。然而,行业蓬勃发展的背后,因合作协议履行、薪酬争议等引发的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此类纠纷在法律性质上常被归类为网络直播服务合同纠纷,涉及异地主体时,如何高效化解、减轻当事人诉累,成为司法服务保障新业态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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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迭部县人民法院立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深度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线上+线下”双模式解纷机制,成功于当日立案、当日审结一起异地网络直播服务合同纠纷,以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快速定分止争,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情简介:一纸服务协议,两地履约纠纷

 2026年4月16日,迭部法院受理了原告某传媒公司与被告某直播公司之间的网络直播服务合同纠纷。原告诉称,双方签订了书面服务协议,对权利义务约定明确,但被告因薪酬分配问题协商未果后,单方终止合作并离职,其行为构成违约,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启动速裁快审程序梳理案情。经初步联系,发现原、被告双方均身处异地。若按传统线下模式处理,当事人需跨省市奔波,时间与经济成本高昂,矛盾也可能在等待中激化。为破解地域壁垒,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办案团队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启用线上调解模式,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调解过程:云端搭桥,法理共情

针对当事人异地的情况,法官立即组建线上调解微信群,通过文字、语音、视频等多种方式,快速搭建沟通桥梁。法官在群内同步传递案件进展,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向双方明晰合同的法律效力与违约责任的后果,进行初步的释法明理。

 在法官高效、专业的居中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很快摒弃分歧,回归理性。仅通过数小时的线上调解,双方当场就违约金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足额履行了付款义务,原告亦自愿撤回其他诉求。我院随即通过在线办案平台完成调解协议的确认与文书送达工作。

 至此,这起网络直播服务合同纠纷实现了“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履行、当日审结”的全程闭环处理,极大地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与经济成本,获得了双方的高度认可。原告方感慨:“没想到不用跑腿就能这么快解决问题,法院的线上服务太便捷了!”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拓展在线调解的适用深度与广度,以更灵活的司法服务精准对接市场主体需求,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更强动能。

        法官寄语:明晰权责,审慎签约

 在此,承办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与相关案例,向广大网络直播从业者及所有市场主体发出提醒:

 网络直播合同是规范直播活动中各方权利义务的合同的统称,其核心在于明确主播、经纪公司、平台等多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收益分配及责任边界。在签订此类服务合同时,务必仔细审阅全部条款,特别是服务内容、薪酬计算、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条件以及直播账号权属等核心内容。

 树立牢固的契约精神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是避免纠纷的根本。一旦发生争议,建议首先尝试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积极通过调解、仲裁等多元途径解决。迭部县人民法院始终致力于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渠道,护航包括直播经济在内的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健康发展。

 司法为民,不止于堂上;定分止争,亦可于云端。迭部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更多模式解纷的路径,让公平正义更加高效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