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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2/19 10:16:4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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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loadfile/pic/20140219102718627736.JPG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根据州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2月17日晚,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议首先宣读了州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文件。州委常委、州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十督导组组长范武德及督导组全体成员、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世宁及其他党组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文云主持。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世宁作动员讲话时要求,一是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切实提高法院干警对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群众路线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更是人民法院实现科学发展,更好为大局服务的有力保障;是确保司法公正、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客观要求。二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高标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贯彻总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作风建设的规范化和常态化。三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成立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突出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既要保证每个干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教育活动,又要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边学边改、边学边干;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各种新媒体作用,及时了解和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全州法院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 州委常委、州委第十督导组组长范武德在讲话中传达了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精神和目标要求,阐述了州委派出督导组的目的和意义,对州法院的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李世宁院长的动员部署表示完全同意。并对活动开展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和州委的精神;二要认真搞好教育实践活动;三要认真开展督导工作。 会上,按照州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求,对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了民主测评。 会后,全院干警集中学习了《州法院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教育活动读本”中关于“法制建设”和“联系群众,改进作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