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举措,严格规范和监督审判权的运行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经甘南州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从2014年开始,每年分两次从全州法院审理的已生效的一、二审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中,选择具有典型性、指导性和普遍教育性的案例予以发布,发挥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警示社会公众的作用。发布的案件是从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全州两级法院审执结的近1000多件案件中,按照典型性、指导性、普遍教育性的标准,兼顾案件类型,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最终确定的十件典型案例,今天公开发布。
此次发布的10起案件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类型。分别是:陈某某与卓尼县民政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赔偿纠纷案;郭某某故意杀人案;玛曲县华尔宗商贸有限公司与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融资合同案;范某某故意伤害案;韩某某与韩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陇南中心子公司、焦某某、石某某、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陇南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尕与才华加饲养动物损害赔偿案;李某某交通肇事案;宋某某与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包某某、王某某、黎某某、魏某某、李某某贪污案;杨某某故意伤害案。
这些案件涵盖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有加强调解、平息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的案件;有惩治腐败,打击职务犯罪的案件;还有依法调节民商事法律关系,维护金融秩序、打造诚信市场的案件。集中反映了我州审判案件的基本类型,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普遍教育性。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将为我州两级法院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为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加强案件审理、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和司法能力提升等方面,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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