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中院将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及时掌握情况,靠前指挥,1月27日,根据州委《关于尽快组织干部职工到岗到位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南办发电[2020]10 号)要求,州内未外出干警一律取消假期,于1月28日前全部到岗到位,进入一线临战状态,迅速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共防共治各项工作。为确保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传达到全院每一位干警,让未到岗干警做到离岗不离责,1月28日,下发了《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宜的紧急通知》。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1月31日,通过甘南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诉讼活动事项的公告》,并持续及时传达省、州委有关疫情防控指示精神,确保有关事项及时通知并落实到位。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迅速响应,认真执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疫值守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度,确保全天候通讯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时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杜绝任何疏漏,认真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
自觉维护办公环境。认真做好机关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办公区域人员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特别是在办公及生活场所的环境卫生,安排专人负责消毒、清洁工作。每日对大厅、楼道、电梯进行消毒,保证每日消毒不少于两次,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清洁。
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注重个人健康和卫生,在岗工作期间(包括在办公室内)及个人生活期间均佩戴口罩、保持双手清洁,在疫情传播期间,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不出游、不外出参加集体活动,科学做好自我预防。单位办公期间,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不在公共场所作长时间停留。
分批返回工作岗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及《关于尽快组织干部职工到岗到位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目前已在岗且未接触疫区人员的干警,做好值班顶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州内干警返回单位所在地后,居家观察3天;离开甘南的干警返回单位所在地后,居家观察14天,期间不串门、不走动、不聚餐、不聚会,自行隔离期满后,主动向单位报备;尚未返回州内的干警,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就地做好自行隔离和防护工作。
甘南中院全体干警以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全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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