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9-2021年财政收支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8〕65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依照法律规定,提审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5、受理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确有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6、依法审判由州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7、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8、依法审理减刑和假释案件 。
9、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10、 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
审判工作经验,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参与地方立法活动, 组织汇总相关法律草案的意见; 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综合指导全州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
11、 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 应由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州外省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统一领导全州法院执行工作。
12、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受理赔偿案件 。
13、 对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按照权限管理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州主管部门管理全州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4、 负责本院并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业务监察工作。
15、管理全州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物资装备和枪支弹药。
16、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完法、法律。
17、管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直属的社会团体。
18、领导全州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9、承办其它应由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州法院设17个内设机构,设有政治部、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执行局、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支队、立案庭、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技术处、翻译科17个庭室,机关党总支下设四个党支部。
三、人员情况
人员编制84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79人,工勤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数72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67人,工勤事业编制5人。退休人员30人。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包括省法院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2126.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97.01万元,增长39.0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直接下达至单位,二是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下达至本单位。三是绩效奖直接下达到本单位。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2474.4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44.73万元,增长61.7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下达至本单位,二是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下达至本单位。三是法院绩效奖直接下达至本单位.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525.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99万元,下降0.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0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601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下达至本单位。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3.9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8万元,下降2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州法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5.86万元,增长199.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达到报废条件,需购置执行办案车辆。二是办案数量增加幅度,办案成本相应增加。
(三)培训费18.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92万元,增长390.5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培训。二是2019年对法官及辅助人员培训力度的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486.5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32.25万元,增长215.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下达至本单位。。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非税收入直接缴纳至省高院专用账户。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6.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63.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047.4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1890平方米,价值4934.88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价值355.3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7台(套)。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主要是:州法院重点对信息化运维经费、重点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办案费开展绩效评价。
七、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6日
附:甘南中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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