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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甘南中院 发布时间:2019/8/14 9:58:4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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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人民法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从事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工作。

(二)机构设置

合作市人民法院是合作市财政一级拨款的行政执法机关,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办公室、政工科、审判管理办公室和翻译科。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705.17万元,支出总计1,705.1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19.60万元、增长32.64%,支出增加419.60万元、增长32.60%,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结转。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27.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0.01万元,占69.38%;其他收入467.88万元,占30.62%。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9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32万元,占60.65%;项目支出390.06万元,占39.35%;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13.79万元,较上年增加155.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6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78万元,增长27.6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4.84万元,增长59.36%。主要原因是追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1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56万元,增长27.0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33万元,增长38.24%。主要原因是上年地方财政预算较少。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0万元,占2.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0万元,主要原因是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公共安全支出760.79万元,占82.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2.73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37万元,占7.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13万元,占3.82%;住房保障支出37.61万元,占4.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9.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8.58万元,较上年增加-22.6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退休和调出人员)。公用经费30.86万元,较上年增加-171.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公用经费单独未列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8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9.17万元,主要是用于英国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17万元,主要是用于英国学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4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67万元,主要车辆燃油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万元,要原因没有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1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取暖费、临聘人员工资。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71.85万元,增长-84.78%,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公用经费单独未列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用车根据汽车用途情况进行说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合作市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


2018年合作市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xls

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