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人民法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碌曲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2)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执行本院审理的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3)负责审查和受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各类案件的立案及告诉、申诉案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4)对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本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7)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8)负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9)在审判过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全院财务、经费、物资装备的管理,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11)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和上级法院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碌曲县人民法院设12个内设机构,均为科级建制,具体包括: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翻译科、司法警察大队。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10.13万元,支出总计1,210.1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72.03万元、增长29.00%,支出增加272.03万元、增长29.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4名新进人员,增加了11名书记员,人员经费有增加,且公用经费保障充足。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案件逐年增加办案经费等开销也随之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27.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6.52万元,占91.02%;其他收入101.22万元,占8.98%。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7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80万元,占67.50%;项目支出 349.47万元,占32.5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4.86万元,较上年增加52.4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的智慧法院等项目未完成,项目经费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2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03万元,增长11.76%。人员增加、普调工资、员额制工资改革,调标公用经费调标相应增加了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6.32万元,增长68.23%。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普调工资、员额制工资改革调标、年初时部分项目尚未全部下达至单位,如:全省智慧法院信息化项目、第二批全省法院业务费等项目。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86.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01万元,增长15.31%。主要原因是案件逐年增加办案经费等开销也随之增加,增加了聘用制书记员的4名新进人员,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53万元,增长61.71%。年初时全省中、基层法院部分项目在省法院院机关,尚未全部下达至各单位,如:全省智慧法院信息化项目、第二批全省法院业务费等项目。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4万元,占2.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普调工资、员额制工资改革调标等;公共安全支出894.27万元,占90.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5.8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时全省中、基层法院部分项目在省法院院机关,尚未全部下达至各单位,如:全省智慧法院信息化项目、第二批全省法院业务费等项目;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66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66万元,主要原因年初没有做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24万元,占2.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4万元主要原因年初没有做预算;住房保障支出36.52万元,占3.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年初没有做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7.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8.77万元,较上年增加-13.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底我县还开始养老保险的缴纳工作。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公用经费208.48万元,较上年增加-25.6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方面节约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68万元,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和精准扶贫下乡人次增加,单位车辆老化,造成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13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下乡等出差过程中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以及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66万元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和精准扶贫下乡人次增加,单位车辆老化,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25.62万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方面节约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办公设施、办公大楼的零星维修等方面。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 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 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 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 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碌曲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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