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人民群众进一步感受到司法温暖,提供便民服务,合作市人民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于11月9日将一起调解案件结案案款8万元送至合作市那吾乡塔瓦村委会塔哇自然村村民尕某家中。当事人收到案款后,激动地说“谢谢你们,自己本来就行动不便加上最近疫情影响,没想到你们把钱送到家里来了”。
该案是一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尕某应被告之邀,于2020年3月份开始去被告承包施工工地上干活,在2020年7月25日原告在正常干活中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严重受伤。送往甘南州人民医院治疗,抢救一番后送往临夏州中医院进行治疗,出院后原告一直在家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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