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甘肃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甘南州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有效推动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黄河保护法等涉水法律法规在我州得到全面落实,持续建立完善会商研判、资源共享、执法联动等长效工作机制,运用法治力量维护我州河湖水事秩序,保障全州河湖安澜,近期,由州水务局、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五部门联合开展全州河湖安全保护等专项执法督导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执法督查工作成立两个专项执法督导检查工作组,第一组赴合作、夏河、迭部和舟曲四县,第二组到碌曲、玛曲、临潭和卓尼四县进行为期一周的督导检查工作。
11月6日,第一督导检查组首先到合作市开展专项执法督导检查工作。在市水务局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先后前往河道采砂、水资源环境保护、涉及非法取水、违规用水及防洪安全等领域,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并按照河湖安全保护、河湖管理专项行动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对号入座,就地执法,督促整改。
通过在合作市区域内开展专项执法和督导检查,五部门联动力度大,专项执法成效明显,在时间紧、任务多、要求高、难度大的情况下,督查组克服种种困难,积极配合,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找准找全问题,指导督促合作市相关单位或部门做好后续整改。在全州营造了河湖安全保护、河湖管理、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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