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作市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柔性解决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化干戈为玉帛,最大限度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被告于2001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女,但双方因家庭琐事起了争执后,便于2019年起分居,至今已四年有余,现双方均不想再维系没有感情的婚姻,故原告提起离婚诉讼。 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首先梳理了双方矛盾焦点,随后立即与书记员分头展开调解,在连续的“背对背”调解后,双方矛盾逐渐缓和,都认识到了自己在婚姻中存在不足。随后承办法官针对原告的诉求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留的其他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经过耐心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婚后购买房屋一套由原告(女方)居住,原告当庭支付婚后共同财产折价款197025元。至此,该起离婚纠纷案得以圆满妥善化解。 婚姻家庭纠纷的妥善解决,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涉及到家庭的和睦、社会的稳定。市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足审判职能,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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