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作市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对多起由合作市人民法院委派合作市综治中心调解达成协议的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等纠纷进行司法确认,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减轻诉累,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司法确认是指纠纷经具备调解职能的非法院组织调解、达成的类似民事合同的协议,在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签字盖章后,当事人可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其法律效力的法院工作制度。司法确认是法院依法赋予非诉讼调解结果的一种坚实保障,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已然获得强制执行力,可以得到法院的有效执行。
近年来,市法院一直坚持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创新诉源治理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将矛盾止于诉前,化解于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既为解纷加速,又为审判减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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