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舟曲县法院成功处理一起涉企纠纷,通过积极督促履行,促使被告企业履行给付义务,原告最终撤诉,案件圆满解决,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
案件背景
兰州某装饰材料公司与舟曲某房地产公司因装修事宜产生纠纷,原告认为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材料款项,给自身造成了经济损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案件受理后,办案团队迅速开展审理工作,了解案件详情和双方争议焦点。
督促履行过程
考虑到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对两家企业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为了尽快化解矛盾,减少企业诉累,法院秉持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理念,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与被告沟通,阐明法律后果和履行义务的重要性。同时,详细了解被告未能履行义务的原因,发现被告存在对原告施工的部分项目存在不满。针对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办案团队一方面耐心向被告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原告方,使其作出让步。经过办案团队多次沟通协调,原、被告双方都认识到自身错误,被告表示愿意支付争议事项70%的价款,同时退还该争议事项的质保金,并可以当场履行;原告表示愿意为被告减免争议事项30%的价款,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原告撤诉,案件圆满解决
在被告履行支付义务后,原告看到了被告解决问题的诚意和实际行动,认为自身权益得到了保障,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准许原告撤诉。至此,这起涉企业案件在法院的积极督促和协调下,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企业对法院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和感谢。
弘扬法治精神
此次涉企业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过法院的积极督促履行,避免了案件进入冗长的审判程序,减少了企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使双方企业能够尽快恢复正常经营活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这也体现了法院在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为和责任担当,为其他涉企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舟曲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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