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碌曲县人民法院法官聚焦涉企债务化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释法+促和”双轨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历时七年的贷款纠纷,促成17万的债务一次性履行,实现了“企业权益保障”与“债务人纾困”的双重目标,也彰显了先行调解在解决民事纠纷中的独特优势。
2016年,被告旦某某因发展生产所需向某金融单位贷款20万元,在偿还了3万元后因经营困难无力还款,到期又借新还旧,可仍无力清偿。该案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仔细研究案卷材料,三次约见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经济状况,剖析化解之法,经过耐心细致入情入理的释法说理,终于促成该贷款保证人以债务承担的方式履行还款义务,达成调解协议,该笔拖欠七年之久的不良贷款本金17万元一次性得以清偿,利息也约定了合理的偿还期限。
本案是碌曲县人民法院深化“如我在诉”理念的又一实践。下一步,碌曲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高效办案就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用有力度有精度的办案全力护航碌曲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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