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期,碌曲县人民法院集中攻坚四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借款案件,通过“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分类施策”的工作模式,实现了金融债权保障、市场主体纾困与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的多方共赢。
基本案情
四起案件均涉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市场主体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涵盖小微企业经营贷、个体工商户循环贷等类型,涉案金额从3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纠纷成因主要为市场波动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预期变化引发还款压力等,借款人非主观恶意逃债,但短期内全额履约能力不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核心诉求为收回贷款本息、维护金融秩序。

针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特点,碌曲县人民法院优先启动诉调对接机制,联合金融调解组织、信贷专员组建专业调解团队,运用“穿透式调解”思维深挖纠纷根源。对经营前景良好但暂时陷入困境的借款人,协调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给予灵活纾困方案:其中两起案件达成“还款宽限期+分期偿付”协议,1起案件通过“延长贷款期限+先息后本”方式缓解压力,累计为借款人争取24个月的经营缓冲期;同时明确协议司法确认流程,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消除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顾虑。四起案件中3起成功调解,调解成功率达75%,平均化解周期仅22天,较传统诉讼程序缩短60%以上。

对1起涉及恶意拖欠、多次规避还款义务的案件,碌曲县人民法院坚持快审快判,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明确借款人还款义务及违约责任,同时对合理利息予以支持、超额罚息依法调整,既维护了金融合同的严肃性,也彰显了司法公正。
四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借款案件的妥善处置,印证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下一步,碌曲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广“示范调解+批量处置”模式,强化司法与金融行业的协同治理,既以刚性司法保障金融债权安全,又以柔性举措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不断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提供坚实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