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核查案卷等方式进行了督查督导,对我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和案件评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如何进一步做好信访接待、立案审查、诉前调解、司法救助、查询咨询、材料转收、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一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落实接访措施,积极转变信访工作方式,做好群众初信初访登记、审查、答复、转办、交办等工作。二要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落实办理责任。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对承办案件中可能产生不稳定因素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评估,制定风险化解和处置方案,及时化解排除风险。三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改革合力。紧紧依靠地方党委的领导、上级法院的指导和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形成改革合力,加强与中院、县政法委、县信访局等相关单位的联系,争取能联动化解重点信访案件,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