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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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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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8 10:50:39 阅读次数:3183

 

为了进一步强化法院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法院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全州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甘南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结合全州法院实际,制定了《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并在919日召开的全州法院院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会上进行了集体讨论和修改。

《意见》共30条,分别从健全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的体制机制、着力防范选人用人中的腐败问题、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严肃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等六个方面对全州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出了安排。

《意见》要求,全州法院党组要切实担负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其他党组成员和院级领导干部要根据工作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要健全领导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完善考评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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