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仲胜和研究室、业务庭干警,联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袁翔珠教授一行来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民族习惯法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情况,并召开座谈会。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拜永莲及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讨论。
座谈会上,拜永莲专委对调研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从民族习惯在少数民族地区审判中运用的情况,在少数民族地区审判工作中运用民族习惯的积极作用,民族习惯在少数民族地区审判中运用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民族习惯在少数民族地区审判中运用的建议等四个方面介绍了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民族习惯在少数民族地区审判中运用的调查研究情况。
会上,大家还围绕“民族习惯法在民族地区法治实践中的运用情况”展开讨论。并认为,民族习惯法在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中仍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民族地区的很多矛盾纠纷通过民族习惯法得到了有效化解。藏区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民族习惯和朴素的法律观念,其精华部分对我国法治建设是有促进作用的,在少数民族地区司法审判中如何吸收习惯法,如何让过去意识上的习惯在调解民间矛盾纠纷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显得十分必要。
黄仲胜组长和袁翔珠教授对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调研组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这次调研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调研组将此次调研成果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进行认真梳理、归纳、总结和研究,找到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契合点,将习惯法中的合理成分运用到司法实践工作中,推动法院工作不断进步。
调研组一行还先后参观了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监控室、科技法庭、中心机房等,工作人员逐一介绍了相关功能及应用情况。调研组一行对我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