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州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案件审判质效,根据李小宁院长的安排,2019年11月7日至8日,州法院副院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康晓明、扫黑除恶督导组组长拜永莲、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志栋等一行四人赴夏河县人民法院督导被告人德合拉加等八人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涉恶案件进展情况,同时对夏河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一案三查”及相关文档材料进行督导。并召开座谈会,邀请了夏河县政法委、夏河县公安局、夏河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参加。
督导组要求,两级法院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州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准确领会文件精神,深挖案件线索。对当前受理的案件随时进行研判,准确做到对案件的定性和量刑。案件既要保证质量,又要快审快判。
督导组提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认识,把“打财断血”摆在专项斗争重中之重的位置。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打财断血”长效联动协作机制。三是要深挖彻查“保护伞”,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四是要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准确定性,做到打准打实。
督导组强调,一是进一步加强案件协商机制,要在落实机制上下功夫,把案件事实证据都查实在起诉前,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快诉、快审,才能形成整体打击合力,才能依法严惩打击犯罪。二是从侦查、起诉环节就要注重“打财断血”的取证、查封、追缴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在审判环节从根本上最大限度摧毁恶势力再犯罪能力,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让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三是要全方位加强宣传。要聚焦重点,切实做好涉黑涉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切实营造良好的宣传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