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人员聚集引发可能的疫情扩散风险,卓尼县法院积极推行网络办案模式,依托微信平台,将法庭搬到微信上,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近日,卓尼县法院综合审判庭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微信平台进行了成功调解。在开庭之前,被告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庭,办案法官征求了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进行庭外调解,并全面、准确地告知了双方当事人电话网络平台诉讼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同意以此调解方式后,办案人员添加了被告人的微信,并核实了其身份信息。
通过微信平台,办案法官向被告宁某以电子化方式出示了原告金某某提供的有关借款事实的证据,并询问了被告宁某的意见,被告宁某对借款事实无异议。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办案人员通过微信平台让被告宁某核对了和解协议内容,并先以微信方式送达了和解协议。因受疫情的影响,无法及时现场送达,告知其待疫情防控工作解除后再送达书面调解书。原被告双方对此表示理解,且愿意支持法院的工作。至此,这起标的额为14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调解方式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