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临潭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里,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法官助理)成功调解两起劳务合同纠纷。
被告武某某承建工程的过程中,未能付清原告马某的劳务费2万元,一直拖欠近三年时间。原告马某多次催要,武某某迟迟未还,马某遂起诉至法院。另一起何某某诉郭某某劳务纠纷案件,案情基本相似。法院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由于以上两案标的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通过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约定了明确的还款日期。两案的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法官当场为他们出具了调解书,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双方对处理结果都很满意。
诉前调解,充分发挥立案前矛盾纠纷的化解,简案速调,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两起案件的调解,是临潭县人民法院发扬“枫桥经验”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流程“起跑线”上的成功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