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临潭县人民法院王旗法庭在接待一案件当事人褚某时,与其一同前来的案外人岳某某无故对法庭工作人员进行辱骂,经法庭工作人员再三劝阻,仍口出恶语,威胁挑衅法律权威,扰乱了法庭正常地工作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了维护法庭的司法权威,保护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的人身健康不受侵害,经与当地派出所积极联系,对岳某某干扰法庭工作秩序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及训诫。通过批评教育岳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接受了相应的处罚,同时向法庭工作人员写了书面道歉信,当面进行了赔礼道歉,取得了法庭工作人员的谅解。
王旗法庭在处理这起扰乱法庭正常工作秩序的事件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既处罚了案外人非法侵害法庭工作人员的行为,维护了司法工作的权威性,又使当事人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达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