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法院:积极赔偿获谅解 依法和解化民忧

网站首页 » 基层动态

合作市法院:积极赔偿获谅解 依法和解化民忧


来源:合作市法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6/23 9:10:40 阅读次数:1968

      近日,合作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受理一起盗窃案件时,被告人的亲属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积极赔偿被盗牲畜损失,最终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被害人的受损利益终究得到法律保障。

微信图片_20200623091101.jpg

被告人尕某某与两名同案犯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夜晚在合作、卓尼附近牧场连续盗窃他人牦牛、羊等家畜,后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受理后,被害人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因此案被害人和被告人均系藏族,经双语法官对被告人尕某某及亲属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被告人亲属同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及时将被害人牛羊损失赔偿款交予法院,被害人表示接受且予以谅解,当场书写了收条及谅解书,此案刑事部分根据被告人民事赔偿表现酌情量刑判决。        

随后,法官向被害人结合审判实践讲解了有关防盗知识,提醒被害人平时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和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被害人完某某表示感谢法院依法保护了个人的权益,回到牧场后,自己也要向左邻右舍积极宣传依靠法律带来的好处。

      近年来,合作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民生案件时,为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加大对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既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还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违之以法进行涉案人员及其家属的工作,使被害人由此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获得诉讼参与人尤其是被害人的好评。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