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法律适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全州法院工作实际,甘南中院近日出台《关于加强类案检索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稳步推进全州法院类案检索机制建设。
《办法》对类案检索的制定依据、适用情形、检索主体、检索范围和方法、类案识别和比对、检索报告或说明、结果运用、法官回应、法律分歧解决等作了明确规定。《办法》坚持司法改革既定方向,既放权于案件承办法官,又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做到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同时,注意与已有的相关改革举措相衔接,包括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制度、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以及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等。
《办法》的出台,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有力举措,是审判监督与管理的重要内容。《办法》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司法审判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问题,既有利于实现法官在既往裁判中借鉴裁判思路、拓宽裁判视野、实现自我提升的目的,又有利于提升裁判质量、实现司法公正公信的目标。全州两级法院要将类案检索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积极推进类案检索工作,加强应用培训,提升类案推送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