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人民法院2019年决算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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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人民法院2019年决算公开资料


来源:玛曲县法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8/20 11:05:05 阅读次数:5878

2019年度

甘肃省玛曲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据此,玛曲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法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8.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9 .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10.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1.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2.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人民法院现有部门12个,分别为:

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翻译科、司法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396.89万元,总计1428.37万元。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9.29万元、增长4.43%,支出增加182.09万元、增长14.61%,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加、普调工资、员额制工资改革。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9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8.87万元,占85.82%;;其他收入198.03万元,占14.18%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42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5万元,占62.83%;项目支出530.87万元,占37.17%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5.71万元,较上年减少-31.4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39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29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加、普调工资、员额制工资改革。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8.87万元,占85.82%;其他收入 198.03万元,占14.18%。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27.1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42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09万元,增长14.61%,主要原因是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97.50万元,占62.83%;项目支出530.87万元,占37.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26.0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2.17万元,增长14.41%。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加、普调工资、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64万元,增长22.22%。工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1.公共安全支出1,053.88万元,占85.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79万元,增长18.53%,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4.43万元,占8.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77万元,增长45.73%,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1.07万元,占2.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3万元,下降20.13%,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0.97万元,占3.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77万元,增长35.59%,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加、普调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公用经费109.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88万元,下降52.39%,主要原因是在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方面节约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6.9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93万元,增长78.94%,主要原因是购置2辆新车,保养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9.26万元,增长335.75%,主要原因是购置2辆新车,保养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费42.75万元,主要用于补充车辆用途。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75万元,增长137.50%,主要原因是购置2辆新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2.7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购置2辆新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7万元,主要用于审判、办案、执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1万元,增长55.13%,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70万元,增长227.68%,主要原因是购置2辆新车,保养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1.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来单位来我院考察及指导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2万元,下降61.7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例行节俭节约铺张浪费的制度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2万元,增长158.62%,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与人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5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88万元,下降52.3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牢牢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节约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18.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2.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66.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8.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 金额518.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智慧法院建设、法庭维修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现将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共组织对2019 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9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84.21%。其中:业务费项目自评结果为“良”,涉及资金403.6万元;法庭运维费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涉及资金191万元(《自评表》详见附件2

2.部门负责管理的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共组织对2019 年度1个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项目(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为“优”,涉及资金248万元。(《自评表》详见附件2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预算支出 1041.83万元,自评结果为”。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我院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二)部门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附件

1、2019年玛曲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报表

2、2019年玛曲县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

附件1 :甘肃省玛曲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玛曲县人民法院部门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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