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人民法院2019年决算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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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部县人民法院2019年决算公开资料


来源:迭部县法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8/20 11:06:15 阅读次数:7188

 

 

 

 

 

2019年度

甘肃省迭部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1. 职能职责

     

  2.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3.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1. 职能职责

     

  2. 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县法院管辖以及县法院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各类申诉案件。

 

3)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6)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7)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主管本法院的审判工作;领导院直属单位和群团工作。

 

8)管理本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9)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1. 派出机构及职责。派出法庭设腊子口、代古寺、旺藏3个人民法庭,依法审理和执行辖区内一般的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及办理法庭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队、办公室、政工科、审判管理办公室和翻译室。

  1.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870.3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5.52万元、增长44.45%,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结转和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由省财政厅统一拨付。

本部门2019年收入合计131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9.1万元,占100%;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68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89万元,占86%,项目支出83.98万元,占4%,年末结转180.46,较上年减少370.7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319.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47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由省财政厅统一拨付。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8.79万元,占83.30%;其他收入 220.30万元,占16.70%。年初结转和结余551.24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68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6.29万元,增长127.26%,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本部门建设了智慧法庭、文书校对系统、审委会系统、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和暖气维修等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605.89万元,占95.03%;项目支出83.98万元,占4.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50.0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5.21万元,增长27.43%。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由省财政厅统一拨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5.99万元,增长97.63%。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本部门建设了智慧法庭、文书校对系统、审委会系统、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和暖气维修等项目。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373.77万元,占93.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5.82万元,增长72.16%,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本部门建设了智慧法庭、文书校对系统、审委会系统、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和暖气维修等项目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95万元,占2.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

 

3.卫生健康支出24.92万元,占1.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住房保障支出26.93万元,占1.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9.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06万元,增长23.65%,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由省财政厅统一拨付及2019年工资正常晋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基本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公用经费909.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0.12万元,增长264.34%,主要原因是省级足额保障公用经费,案件数量增加,差旅费增加及2019年度本部门建设了智慧法庭、文书校对系统、审委会系统、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和暖气维修等项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3.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6万元,下降7.0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牢牢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节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29万元,增长71.95%,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车辆老化等导致车辆运维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费19.5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单位甘PA043警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7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5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购买单位甘PA043警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6万元,主要用于审判、办案、执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94万元,下降40.9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牢牢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节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4万元,增长9.76%,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车辆老化等导致车辆运维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64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9万元,下降51.8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牢牢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节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2万元,增长25.58%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8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9.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0.12万元,增长264.3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本部门建设了智慧法院、文书校对系统、审委会系统、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和暖气维修等项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2.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5万元,增长1,646.8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党组为提高全院干警及人民陪审员业务水平能力在兰州政法学院进行了培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5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247.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智慧法院、文书校对系统、审委会系统、诉讼服务中心改造等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现将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共组织对2019 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业务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涉及资金130万元;法庭运维费项目自评结果为“良”,涉及资金30万元(《自评表》详见附件2

     

        2.部门负责管理的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共组织对2019 年度1个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项目(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为“优”,涉及资金187万元。(《自评表》详见附件2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预算支出 706.75 万元,自评结果为”。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本部门绩效目标未发生偏离,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2019年迭部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报表

    2、2019年迭部县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

 

迭部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xls

迭部法院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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