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决算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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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决算公开资料


来源:财务室 责任编辑:王伟亮
发布时间:2020/8/20 11:06:52 阅读次数:5693

 

2019年度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依照法律规定,提审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5、受理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确有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6、依法审判由州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7、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8、依法审理减刑和假释案件 。

    9、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10、 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审判工作经验,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参与地方立法活动, 组织汇总相关法律草案的意见; 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综合指导全州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

    11、 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 应由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州外省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统一领导全州法院执行工作。

    12、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受理赔偿案件 。

    13、 对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按照权限管理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州主管部门管理全州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4、 负责本院并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业务监察工作。

    15、管理全州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物资装备和枪支弹药。

    16、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完法、法律。

    17、管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直属的社会团体。

    18、领导全州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9、承办其它应由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州法院设17个内设机构,设有政治部、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执行局、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支队、立案庭、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技术处、翻译科17个庭室,机关党总支下设四个党支部。人员编制8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588.9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64万元、下降5.06%,主要原因是较2018年减少项目建设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896.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42.02万元,下降36.18%,主要原因是较2018年减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资金12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5.95万元,占80.66%;其他收入560.10万元,占19.34%。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692.8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3,18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69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书记员经费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58.96万元,占52.06%;项目支出1,527.43万元,占47.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54.8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6.59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9.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9.95万元,下降16.59%。主要原因是上年有项目建设款。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333.24万元,占89.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83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办案数量的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31万元,占5.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0万元,增长4.51%,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3名新进人员增加养老金。

3.卫生健康支出48.54万元,占1.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91万元,下降32.0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用于本年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83.21万元,占3.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6万元,增长12.37%,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3名新进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2.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1.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3.22万元,下降14.4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用于本年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费用公用经费26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50万元,下降34.84%,主要原因是在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方面节约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0.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5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级省上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95万元,增长92.67%,主要原因是用于购买两辆执法执勤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41.2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执勤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8万元,增长65.12%,主要原因是报废更新两辆执法执勤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1.2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购买执法执勤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6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审判、办案、执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11万元,下降32.5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2万元,增长9.13%,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际办案业务量有所增加使用车辆频率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事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事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1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49万元,下降34.8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及省上文件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其中: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5万元,下降66.44%,主要原因是按照省上文件要求减少各种出省培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主要用于采购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智慧法院建设、法庭维修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现将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共组织对2019 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32.35%。其中: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资金等2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涉及资金841万元;(《自评表》详见附件2)

2.部门负责管理的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共组织对2019 年度1个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01万元。其中: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资金等1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涉及资金601万元;(《自评表》详见附件2)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预算支出3186.39万元,自评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适时进行绩效自评,并加强自评结果应用,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项目立项和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若出现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绩效较差的情况,将对下一年度项目预算从紧、从严

(二)部门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2019年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决算公开报表

 

2、2019年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

附件1:2019年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 :2019年甘南中院绩效自评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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