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中院出台《意见》激励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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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中院出台《意见》激励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8/20 16:01:07 阅读次数:1853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千秋大业,贵在用人。锻造全面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所在。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之际,甘南中院突出重点,加强统筹,从制度层面发力,出台《关于激励全州法院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挥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的正向激励效应,努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年”活动要求,鼓励干警工作创新、理论创新,提升能力、创造实绩,并立足全州法院实际,坚持严管厚爱并重、物质与精神奖励并行,用正确的用人导向、亲切的关心关爱、科学的考核奖惩激励干警,做到多措并举、具体可行、施之有效。


“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警成为《意见》所明确要大力选拔的对象。《意见》指出,要大胆使用实绩突出、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警,让敢于担当、踏实工作的干警成长有平台、有机会,杜绝“论资排辈”。真正把能够在重大矛盾面前迎难而上、遇到错误言行敢于斗争亮剑、推进工作有开创性、创新性的干警选拔出来,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正确观念,引导干警努力提高司法专业素养,真正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氛围。


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不但要靠自身努力,还要加强组织培养。《意见》强调,要加大干警培养锻造力度,提升法官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驾驭庭审、撰写文书等专业技能,提升队伍干事创业的能力基础。及时推广对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具有一定的决策参考价值及操作性的理论研究成果,在全省甚至全国得到推广的及时予以表彰。对成熟的工作经验或工作方法,要及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进而促进干警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效,激励干警创造实绩。院庭长及员额法官要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以身作则。


《意见》突出人文关怀,在激发干警内在动力上下足功夫。强调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完善干警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待遇落实,回应广大干警关切,积极帮助解决干警实际困难,依法维护干警合法权益,为干警担当履职、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意见》的制定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的具体实践,是协调推进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年”重点任务的有力举措,对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振全州法院干警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精气神,促进队伍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动全州法院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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