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潭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公安局吉崩岗派出所、嘎玛贡桑派出所协调配合下,对金某某诉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线上(电话)调解,该案通过承办法官和派出所民警的多方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充分发挥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线上调解功能的积极作用,打破空间距离阻碍,减少诉讼负累,提高解纷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案情简介:原告金某某诉被告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年10月临潭县人民法院立案后,由于被告马某某在西藏拉萨居住,马某某既不到法院应诉,亦不接听办案人员电话,从而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虽然原告金某某申请法院裁定案件中止审理,但该起矛盾纠纷长期无法得到解决。 为了化解矛盾,今年9月24日,办案人员赴拉萨通知被告马某某应诉及核实案情。办案人员到拉萨后却无法找到被告马某某,使工作陷入僵局。
为妥善处理此案,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当地派出所协助。当地派出所民警接到承办法官的求助后,顶着烈日,连续两日与承办法官一起对辖区出租房屋进行了地毯核实核查,找到被告马某某的租住地后将马某某传唤到派出所。首先,派出所民警对被告马某某躲避诉讼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引导其认识其行为的不当性。接着,法官耐心向被告马某某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在征得原、被告同意线上调解后,主持双方在电话中进行了充分沟通。在承办法官的耐性协调下,原、被告最终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法官助理对电话调解全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并制作调解笔录交由被告马某某签字确认。后又将调解笔录远程发送给原告金某某,金某某远程对调解协议内容进行了确认,并承诺限期到法院签字确认。至此,这起争议标的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案件在法官与派出所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此结果满意。
该案的圆满处理,搭建起矛盾纠纷化解的新平台,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既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节约了司法成本,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