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法院:诉前调解成效显著,当事人喜领欠款满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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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法院:诉前调解成效显著,当事人喜领欠款满意点赞


来源:卓尼县法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10/14 9:24:45 阅读次数:1889

“非常感谢,我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原告冯某某提着钱袋子高兴地说!
以上这一情景还得从原告冯某某诉
被告赵某某、张某某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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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8日卓尼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受理了一起原告冯某某诉被告赵某某、张某某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诉前审查,发现涉案金钱数额大,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为多年合作伙伴关系,有一定的调解基础。特邀调解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并进行耐心细致的说理工作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人承诺于10月份履行金钱支付义务。


10月12日上午二被告人将欠款137000元交到了卓尼县人民法院。在特邀调解员的监督下,原告冯某某领到了这笔欠款137300元。至此,仅仅用了不到7天的时间,又一起纠纷经诉前调解得到快速圆满解决。

2019年以来,卓尼县法院在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的情况下,顺应司法体制改革,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努力探索“高效率、低成本、更便民”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并特邀聘请了3名人民调解员。

截至9月30日,卓尼县法院今年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253件,成功调解122件,(其中调解处理92件,调解撤诉30件),诉前调解率为48.22%。转立案进入诉讼程序131件。调解执行到位54件,调解执行标的到位702438元,调解执行到位率44.26%。通过成功的纠纷调解,征询当事人意见,进行司法确认,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为当事人省去了诉讼费、律师费,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还为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诉前调解是卓尼县人民法院多元化调解模式的一个缩影,有效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的审判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提升了案件质量,为当事人实现一次性解决纠纷,便捷高效化解诉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今后,卓尼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从多元化司法需求出发,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矛盾化解在诉前,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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