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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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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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2/25 9:23:47 阅读次数:9360

玛曲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054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我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据此,玛曲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法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三)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六) 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七) 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八) 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九)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十)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三)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人民法院现有部门12个,分别为:

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审管办、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司法警察大队、翻译科。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976.5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 93.99万元,下降10%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1.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976.5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  93.99万元,下降10%,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857.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8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4.5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5.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1.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733.5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3.75万元,增长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补助奖励金”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9万元,下降25%,下降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5%。

1、保障运转经费11个,主要是:涉法涉诉司法资金、重点案件审理办案费、法官法警服装费、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刊》等印刷费、文化建设宣传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物业费、设备购置费、培训费。

2、其他项目3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两庭”建设资金、全省“智慧法院”信息化项目经费、全省法院人民法庭修缮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5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9万元,下降0.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院预计国内公务接待20次,人数10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2.56万元,减少3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购置车辆2辆,2021年未购置车辆预算。

(四)培训费1.9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6万元,减少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培训。

(五)会议费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102.5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7万元,增加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80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6.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6.87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444.1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323平方米,价值1667.84万元。我院共有公务用车4辆,价值137.4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6台(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1年计划选取法院业务费”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80万元项目资金根据项目执行进度,保证年底前全部支付完毕。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我单位计划对法院业务费”项目等3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院重点对《法刊》印刷费、办案业务费、法官法警服装费、培训费、设备购置费、文化建设宣传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涉法涉诉司法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支出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238万元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附件:玛曲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玛曲县人民法院绩效目标表

玛曲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玛曲县人民法院绩效目标表(本级).xlsx

 

 

 

玛曲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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