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0〕54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依照法律规定,提审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5、受理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确有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6、依法审判由州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7、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8、依法审理减刑和假释案件 。
9、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10、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审判工作经验,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参与地方立法活动, 组织汇总相关法律草案的意见; 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综合指导全州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
11、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 应由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州外省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统一领导全州法院执行工作。
12、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受理赔偿案件 。
13、对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按照权限管理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州主管部门管理全州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4、负责本院并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业务监察工作。
15、管理全州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物资装备和枪支弹药。
16、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完法、法律。
17、管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直属的社会团体。
18、领导全州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9、承办其它应由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法院设17个内设机构,设有政治部、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执行局、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支队、立案庭、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技术处、翻译科17个庭室,机关党总支下设四个党支部。人员编制84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2136.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5.01万元,减少2.95%,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3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2136.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5.01万元,减少2.95%,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888.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7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74.6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2.3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6.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607.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0.99万元,增长3.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补助奖励金”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29.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6万元,减少17.98%,下降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5%。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3.64万元,与2019年持平。我院机关预计国内公务接待36次,人数203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8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5.97万元,减少52.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机关达到报废条件年限的执法执勤车辆数较上年度有所减少且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四)培训费4.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51万元,减少11.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压减外省培训,采用省内培训及视频培训的方式进行业务及相关培训。
(五)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130.2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2.08万元,下降14.4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开源节流。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4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6.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6.0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088.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1890平方米,价值4989.86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251.2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0317.54万元。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16.28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我单位计划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高法院机关工作效率,提高人民法院办事能力,加快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省法院重点对重点案件开庭审理办案费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支出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一个,涉及财政支出363万元。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附件: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表
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绩效目标表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