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9-2021年财政收支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8〕65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我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碌曲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2)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执行本院审理的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3)负责审查和受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各类案件的立案及告诉、申诉案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4)对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本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7)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8)负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9)在审判过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全院财务、经费、物资装备的管理,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11)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和上级法院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碌曲县人民法院设12个内设机构,均为科级建制,具体包括: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翻译科、司法警察大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1126.5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16.37万元,增长84.6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已下达至单位,二是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下达至单位,三是公用经费和工资福利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0.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6.2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126.5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16.37万元,增长84.6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度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已下达至单位,二是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下达至单位,三是公用经费和工资福利增加。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90.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0.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725.3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5.12万元,增长18.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列入人员经费中,二是2019年预算新增2人,在职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1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15万元,上升100%,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下达至单位。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1.8万元,碌曲县人民法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万元,增长106.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案件数量增加。
(四)培训费2.5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31万元,增长108.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培训的人次增加。
(五)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224.5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1.67万元,增长32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下达至本单位。。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非税收入将上缴省高院。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8.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6.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2.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57.8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900平方米,价值354万元。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139.18万元。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的设备1台(套)。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主要是:省法院重点对信息化运维经费、重点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办案费开展绩效评价。
七、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碌曲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碌曲县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碌曲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碌曲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碌曲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碌曲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碌曲县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碌曲县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
附:碌曲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