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人民法院
关于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第一期)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之规定,现对以下19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同时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全社会公布。 本院督促被执行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动履行完毕的,本院将修复其信用,并将公告声明其履行完毕情况,消除影响。 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请拨打本院执行电话:0941-3123653。 临潭县人民法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