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又被称为“民告官”,是党在司法领域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实现依法执政的重要方式,也是加强党的领导、树立党的威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力保障。2024年,行政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精心指导和本院各部门的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和我院的工作目标要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审判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精神和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搭建“官民”和谐“连心桥”
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合法自愿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协调和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涉民生行政案件审理工作,保障公民基本财产权益,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加大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力度,对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依法确认违法,对行政机关侵权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赔偿,切实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通过向当事人释明和依法协调,告知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实现了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求,做到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当好法治建设“助推器”
多措并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案件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双向联动。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促进政通人和理念,配合州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在10个方面加强联动协作,推动府院联动从部分领域的探索向体系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协调撤诉行政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案件19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发挥典型案例司法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发布全州法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为法官审理类似案件提供参考,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信访部门的经常性工作联系,及时就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发出司法建议48条,被建议单位积极整改,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画好群众权益保障“同心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当赔则赔”的工作理念,加强保障人权。通过追偿追责,对超越或滥用职权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国家权力能够合法、正当地行使并受到有效的制约,在妥善处理好官民矛盾的同时保证对被侵犯的相对人权利的救济,实现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庄严承诺。
秉承“规范办理、整合力量、好事办实”的原则,作好司法救助工作,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解决生活困难,传递法律温暖。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强化司法救助工作组织保障。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定期向党委及党委政法委、人大、政府汇报司法救助工作,争取财政支持。强化纵向联动,注重同上级法院沟通,争取专项救助资金的支持和业务指导,凝聚救助合力。建立内部联查机制,将司法救助工作贯穿到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创新“执行保险+”机制,与人保财险公司达成合作协议,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放大救助金,有效缓解救助资金不足的问题。为3案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54万元,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真切关怀。
为百姓撑腰,让“民告官”搭上“直通车”
推进行政审判集中管辖制度,合作市法院和临潭县法院管辖全州七县一市法院的一审行政案件,以前不敢告、不愿告的案件也起诉到法院,群众的思想顾虑基本消除,有效破解了行政诉讼困局。针对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强化诉权保护意识,严禁以任何理由随意限缩受案范围、违法增设受理条件,定期开展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案件专项检查,决不允许出现群众“求告无门”现象。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对依法应该受理的行政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敞开大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引导行政机关依法参加诉讼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让老百姓“告官能见官”、行政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建立旁听庭审常态化机制,邀请州直行政机关旁听庭审,通过“面对面”、“零距离”,提高了行政机关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
回首来时路,砥砺再前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在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甘肃法院行政审判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着力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精耕细作书写好新时代行政审判答卷,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壮美图景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