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多坝法庭:“庭所联动+司法确认” 共绘诉源治理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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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多坝法庭:“庭所联动+司法确认” 共绘诉源治理新枫景


来源:卓尼县法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5/3/31 9:33:00 阅读次数:490

3月24日,卓尼县人民法院多坝法庭联合木耳镇司法所,通过“庭所联动+司法确认”解纷机制,及时高效化解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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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4年6月,辖区居民马某因装修民宿向某旅游开发公司借款3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待其银行贷款到账后返还借款,但是后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偿还借款。出借方旅游开发公司现因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急需回笼资金,无奈便到多坝法庭咨询起诉相关事宜。
法庭干警详细了解事实原委后,考虑到该起借款纠纷案情较为清晰,当事人诉求急切,为了高效解决纠纷同时减轻当事人解纷成本,法庭决定将案件委派给木耳镇司法所进行诉前调解。
司法所接到委派立即开展调解工作,借款人马某对其借款事实表示无异议,并于当天返还部分借款。在法庭和司法所的主持下,借贷双方就返还数额及支付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书。
为确保调解协议可以有效履行,多坝法庭干警连夜加班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不仅赋予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也缓和了双方矛盾,让当事人更加安心。整个司法确认流程高效便捷,极大地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与诉讼成本。
下一步,卓尼县人民法院多坝法庭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不断做深做实“庭所联动+司法确认”等多元解纷机制,切实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法官普法




1、什么是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双方当事人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诉程序。司法确认具有程序简单、速度快、零成本的优点。  
2、申请司法确认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调解协议、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的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当事人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限期补交。
3、申请司法确认需要交费吗?
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费用。
4、经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5、不适用司法确认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二)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三)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四)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五)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经审查,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一)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三)违背公序良俗的;(四)违反自愿原则的;(五)内容不明确的;(六)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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