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中院:两案合并巧调解 高效解纷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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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中院:两案合并巧调解 高效解纷促和谐


来源:民事审判庭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5/5/6 9:22:56 阅读次数:192

近日,甘南中院民一庭、民二庭通过合并调解的方式,高效化解了两起合同类案件,既定分止争,又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减少了群众诉累,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案情简介

案件一:2020年6月12日,某设计院公司与A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A公司承包某地停车场工程施工。2021年6月,A公司与B公司分别签订了合同价款为190万元、120万元的两份专业分包合同,约定A公司将案涉工程的消防、通风工程转包给B公司。2021年11月30日案涉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因A公司向B公司支付85万元工程款后未支付下剩工程款,故B公司提起诉讼。同时在一审审理过程中,A公司因违约损失、维修费用等提出反诉。

案件二2020年7月15日,杨某与C公司就以A公司作为总承包方的案涉工程项目签订了工程项目目标责任书,约定杨某以清包工的方式承包案涉工程项目部分劳务。 2021年11月30日,该工程整体通过验收。因对工程款的支付双方产生争议,杨某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阅读卷宗资料,搜索关联案件,发现两案涉及的上诉人相同,为彻底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遂积极联系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两位法官决定两案一并处理。为圆满解决纠纷,两位承办法官庭前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然而矛盾的累计加上如今的对簿公堂,双方因理解不同,分歧较大,调解无法进行。后二审庭审结束后,在签笔录的间隙,承办法官再次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经过多次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关联案件“一揽子”解决。

甘南中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作为第一目标,坚持用最短的时间、最优的服务,力争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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