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潭县人民法院王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当场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又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案情简介 2022年,原告马某某在被告张某某承包的工地上为工人做饭,施工结束后,经双方核算,被告欠付原告劳务费6825元,由于被告资金短缺未向原告支付,后经原告催要,被告于2024年7月初向原告出具了一份欠条,承诺2024年7月底付清,履行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了案卷材料,立即联系被告,但被告电话始终无法接通,电子、邮寄送达均无人签收被退回,无法联系被告成了一个很大难题。为此,承办法官前往被告家中,但被告家大门紧闭,找人一时陷入僵局。后经承办法官四下打听,得知被告长期在兰州某地打工,法庭干警一行人立即联系原告赶往工地,终于在工地上见到被告。向被告送达起诉状材料后,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多角度给双方释法析理,以法律责任和社会形象为切入点,释明被告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劝导其换位思考,最终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原告也体谅被告困难,决定放弃部分诉求,最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劳务费60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并当场履行。 民生无小事,件件系民心。守护好农民工的血汗钱,解决好农民工“薪愁”问题,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快速、有效的化解,既解决了农民工的实际困难,又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临潭县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妥善审理每一起涉民生案件,坚持从“坐堂问案”到外面“多走一步”,充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贯彻以“调”促“和”的方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正义和温度,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