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人民法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从事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办公室、政工科、审判管理办公室和翻译科。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94.82万元,支出总计1,294.82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88.21万元、增长-31.24%,支出增加-588.21万元、增长-31.2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结转。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5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3.63万元,占100.00%;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4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39万元,占94.46%;项目支出41.19万元,占5.54%;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51.24万元,较上年增加51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53.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82万元,增长-18.30%。主要原因是审判法庭债务于2018年全部化解。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4.89万元,增长167.4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普调工资、员额制工资改革调标、年初时部分项目尚未全部下达至单位,如:全省智慧法院信息化项目、第二批全省法院业务费等项目。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4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8.26万元,增长-59.63%。主要原因是审判法庭债务于2018年全部化解。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84万元,增长58.63%。主要原因人员正常晋升、普调工资、员额制工资改革调标等。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0万元,占1.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普调工资、员额制工资改革调标等;公共安全支出679.51万元,占91.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普调工资、员额制工资改革调标、年初时部分项目尚未全部下达至单位,如:全省智慧法院信息化项目、第二批全省法院业务费等项目。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44万元,占2.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年初没有做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8万元,占0.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年初没有做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2.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2.67万元,较上年增加5.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普调工资、员额制工资改革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公用经费249.72万元,较上年增加243.87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级足额保障公用经费,案件数量增多,差旅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三公”经费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8辆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做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44万元,主要原因是8辆车使用年限较长,故维修较多,案件数量增多,出差车辆燃油费增多。 公务接待费0.86万元, 主要用于高院安排在校大学生在本单位暑期实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三公”经费方面的有关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0万元,主要原因是高院安排在校大学生在本单位暑期实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9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5批次,97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5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12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243.87万元,增长4,168.67%,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加,办公经费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和设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迭部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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