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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甘南中院 发布时间:2019/8/14 10:08: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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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人民法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括

(一) 职能职责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管理秩序、贪污、贿赂、妨害婚姻、家庭等犯罪案件;依法审判管辖未成年人犯罪等刑事案件。

 依法审判管辖的婚姻家庭、继承、房地产、其它动产件和损害赔偿、债务、债权、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经济合同纠纷、期货、股票、金融、债券、票据以及企业破产等民事案件。

依法审判涉及土地、治安、工商、税务、卫生、文化、环保等行政案件。

受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依法办理本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及其它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文书的执行工作。

依法办理由本院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处理国家赔偿胜诉案件。

负责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管理、培训、教育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

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积极参与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依法治理工作。

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共有在职人员42人,编制内人数42人,其中行政编制数42个,副处级领导1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5人,正科级领导职务2人,正科级非领导职位7人,副科级领导职位5人,副科级非领导职位3人,科员14人,中级工1人,初级工2人,事业管理人员1人、中级工1人。退休人员10人,其中副处级退休1人,乡科级正职9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492.85万元,支出总计2,492.85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301.49万元、增长109.25%,支出增加1,301.49万元、增长109.2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绩效工资及新增聘任制书记员工资,支出增加的原因是由于案件逐年增加,办案经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严重老化,车辆维修费不断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17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2.46万元,占88.54%;其他收入248.83万元,占11.46%。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9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43万元,占78.64%;项目支出254.92万元,占21.36%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99.49万元,较上年增加977.93万元,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拨付了债务化解599万元,由于年底有些账务未来及支付,所以结余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2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2.65万元,增长64.34%。主要原因省上是统一招聘了书记员,增加了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6.02万元,增长239.39%。主要原因是拨付了债务化解599万元,总的拨款比预算有所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4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74万元,增长8.5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书记员工资,增加了人员绩效工资,增加了车辆运行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8.09万元,增长66.75%。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0万元,占2.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公共安全支出882.21万元,占93.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7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6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43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住房保障支出35.33万元,占3.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33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9.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1.28万元,较上年增加1.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绩效工资及津补贴。公用经费78.33万元,较上年增加-181.4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案件较上大幅增加,各种物件上涨等各种原因,造成单位的各项费用如办公费,印刷费等都大量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8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29.1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执勤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万元,主要由于单位年初未预算购买车俩。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18万元,主要由于单位车辆严重老化,车辆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案件数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71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工作车辆的燃料费,保险费,维修维护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9万元,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64万元,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维护、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81.49万元,增长-69.85%,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64万元,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用车根据汽车用途情况进行说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8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各类各种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采购各类办公用品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卓尼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

卓尼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