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夏河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有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2)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执行本院审理的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3)负责审查和受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各类案件的立案及告诉、申诉案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4)对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本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7)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8)负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9)在审判过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全院财务、经费、物资装备的管理,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11)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和上级法院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夏河县人民法院设8个内设机构,均为科级建制,具体包括:
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2.刑事审判庭
3.民事审判庭
4.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5.民事审判第二庭
5.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6.政治部(机关党委)
7.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8.执行庭(局)
下设阿木去乎法庭和王格尔塘法庭两个基层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1844.2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80.27万元,增长3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新增“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5.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58.61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844.2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80.27万元,增长3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新增“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1629.6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9.0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3.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5.5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178.5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2.66万元,增长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案件数量大量增加,导致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均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07.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9.00万元,增长1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案件数量大量增加,导致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均有所增加。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业务费;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6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增长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各项工作检查有所增加,接待次数及人数均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75万元,下降2.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2.2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69万元,增长4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直属后各项工作程序均与以前有所不同,需要参加培训来提高办事效率。
5.会议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147.6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67万元,增长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案件数量大量增加,导致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均有所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2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311.7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559.58平方米,价值444.15万元。公务用车8辆,价值214.8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我院计划选取“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83万元项目资金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合理利用全省法院业务费,缓解办案办公经费紧张、装备不足局面,为我院更好履行审判职能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
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发【2008】19号),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通过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建立起更加完善的法院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业务保障工作,确保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履行审判职能。
(六)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计划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等三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 个,涉及财政支出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307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附件:1.夏河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夏河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
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夏河县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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