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南中院民二庭高效调处六起购房者未按期缴纳剩余购房款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列纠纷案件,通过耐心调解促成全部案件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六起案件系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因房屋买卖引发的民事纠纷,出卖人多次催告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支付剩余购房款并承担案件受理费。案件主要争议在于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剩余购房尾款、不动产权证逾期办理等方面。因涉及群众切身重大财产利益,双方对立情绪较大,矛盾争议时间长,若简单一判了之,极易引发上诉、信访及后续执行难等问题,不利于社会稳定。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实质性化解纠纷原则,全面梳理案情,找准矛盾症结。经查,主要系购房者短期资金压力大、希望延期或分期付款,同时对后续案涉房屋不动产证办理事宜心存顾虑。为避免简单判决引发次生纠纷和强制执行隐患,办案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兼顾,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讲清违约法律后果,积极居中协调沟通。结合当事人实际履约情况,量身制定调解方案,一方面劝导出卖人体谅购房者实际困难;另一方面明确房屋不动产证办理时限及双方权利义务,打消购房者后顾之忧,合理确定付款期限及支付方式,逐步缩小双方分歧,促成各方互谅互让。
经过法官调解,六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全部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无矛盾激化、无信访隐患,既快速化解了涉房矛盾纠纷,又节约了司法审判资源,切实做到化解一案、稳定一片。下一步,甘南中院将持续加大调解力度,做实前端矛盾化解工作,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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