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9日上午,玛曲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三名藏汉双语法官依法组成合议庭,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公开开庭审理了首例全程适用藏语的析产纠纷案。
2月22日,原告其某某与被告才某某无法继续维系婚姻关系,经民间调解组织调解无果后起诉至我院。案件主审法官得知,原告其某某和被告才某某均属本地牧民,不精通汉语,不能用汉语表达自己的意愿,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从立案到结案,所有的法律文书均用藏文制作。从庭前调解到开庭审理,全过程用藏语进行审理,将“法言法语”通俗化、本地化,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主审法官用熟练地藏语进行庭审,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开庭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就家庭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起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此次藏语庭审,主审法官运用通俗易懂的民族语言进行审理案件,不仅维护了案件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同时也保障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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