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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甘南中院:司法救助解民忧 法院温情暖人心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甘南中院 发布时间:2021/6/23 8:54:2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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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0日,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司法救助款发放仪式,向刑事附带民事的原告杨某发放司法救助款3万元,把“我为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了实处,把为民亲民爱民的措施落到了实处。图片

       2018年10月14日晚上23时许,杨某因过失导致杨某某的儿子死亡。2019年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赔偿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害人家属丧葬费32863元(已支付20000元),交通费710元,住宿费200元,共计人民币13773元,但是杨某未履行给付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但被执行人杨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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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此种情况,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详细调查和了解等措施,得知被害人父亲身有残疾且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且杨某某的妻子在2005年离家出走。孩子的死亡导致杨某某精神受到重大打击,家中经济拮据。认为该救助人员确属特殊情况。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 年7月21日将杨某某确定为司法救助对象后,经多次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报案件实际情况,请求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能在原判决的赔偿数额上面提高救助标准。2021年1月26日,经过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确定,给杨某某在原赔偿的数额上增加了标准,并为当事人开通了贫困户救助优先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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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全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为工作宗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注重教育整顿与审判实践深度融合,多措并举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着力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实际行动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