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司法救助款发放仪式,向刑事附带民事的原告杨某发放司法救助款3万元,把“我为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了实处,把为民亲民爱民的措施落到了实处。
2018年10月14日晚上23时许,杨某因过失导致杨某某的儿子死亡。2019年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赔偿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害人家属丧葬费32863元(已支付20000元),交通费710元,住宿费200元,共计人民币13773元,但是杨某未履行给付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但被执行人杨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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